於美國加州,人們是禁止在游泳池內踏單車。
相信不少人都有個印象,覺得美國是一個「濫用」法律的地方,動不動就「I sue you」,導致那裏常常出現多餘、冗長的保護措施或免責聲明之類。姑勿論這個印象是否準確,但事實上美國各州的確有一些看起來頗荒誕的規例,而攝影師 Olivia Locher 則透過一系列攝影創作,名為「I Fought The Law」,以表達出這些怪異法例,頗有一種黑色幽默的味道。她已計劃把項目推展至全美五十個州,大家可以先看看這些作品。
在阿拉巴馬州,把一筒雪糕放在褲後袋是違法的。

在夏威夷,將硬幣放進耳朵是被禁止的。

在康乃狄克州,「pickles must bounce to officially be considered pickles」<–這個無法理解,哈哈,有讀者可以指正一下嗎?謝謝。

在德拉瓦州,穿上一條剛好合乎腰圍 (form-fitting) 的褲子是犯法的。

在德州,兒童不被允許剪出不尋常的髮型。

在威斯康辛州,公眾餐廳如果提供蘋果派但沒有附帶芝士的話是違法的。

還有一張是「在亞利桑那州,你不能在一間屋內藏有兩條以上的假陽具」,照片請你自己按以下連結瀏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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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回應
醃黃瓜必須要有彈性才能被正式認定為醃黃瓜
但是有國外網友表示...這些荒誕的法律其實找不到存在的證明,請參閱這個連結
放雙頭龍要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