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別怕恐怖情人 衛福部罩你
你或許注意到,有關恐怖情人的新聞近年變多了。例如:台大宅王張彥文當街砍殺前女友,以及老翁將女友的鼻子切下丟進馬桶內的新聞。對此,衛福部將家庭暴力防治法納入「情侶、同居關係」,只要你受到伴侶的肉體或精神傷害,也受家暴防治法的保護,可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因此被稱為「恐怖情人」條款。 衛福部從2月4日起,對於年滿16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的被害人,將可準用家暴法聲請民事保護令,並可獲警察人員保護措施、被害人隱私保護、醫療機構驗傷、加害人處遇、違反保護令罪等保護措施之適用,也就是未來一般男女朋友或同性伴侶即使沒有同居事實,如果有遭受對方肢體或精神的暴力,可
9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