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法院稍早正式裁定,認為AT&T斥資收購時代華納將不會影響既有用戶權益,因此將使AT&T能合法地買下時代華納。
除了裁定AT&T收購時代華納並無造成市場壟斷問題,法官Richard Leon也未在裁定內容加上任何收購條件限制,意味AT&T將能以原訂854億美元價格將時代華納收歸己有。
AT&T此項交易從2016年10月便受到各界關注,原本預計在2017年底完成交易,後續卻因美國司法部以反壟斷名義提出訴訟,導致此項交易面臨暫時中止。當時美國司法部認為AT&T收購時代華納將構成市場壟斷,更表示一旦AT&T取得時代華納旗下內容,勢必將對其他競爭對手、內容服務商終止授權,或是以更高授權金額取得市場競爭優勢,甚至造成消費者必須改使用AT&T網路服務才能繼續觀看原有影音內容。
同時,市場也認為美國司法部針對AT&T收購時代華納一事提出反壟斷訴訟並不尋常,尤其從隸屬電信服務的AT&T立場來看,收購隸屬電視媒體內容服務的時代華納並不會構成特定領域市場壟斷情況。同時,過去同為電信服務的Verizon收購AOL,或是後續買下的Yahoo網路事業時,美國司法部門也未以市場壟斷為由提出訴訟,因此AT&T收購時代華納面臨司法部阻撓,部分看法甚至認為背後可能有政治因素考量。
而AT&T後續則是以持有更多內容的Google、Facebook、Netflix作為反駁,同時委任律師Daniel Petrocelli也針對司法部引述加州阿學科林分校的經濟學者Carl Shapiro所提出看法,認為Carl Shapiro認為AT&T與時代華納合併將導致使用者付費增加的推論有誤,並且強調美國政府並未認定AT&T收購時代華納是否違反市場壟斷。
如今法院正式裁定此項交易並布構成市場壟斷,也終於讓AT&T可藉由收購時代華納增加本身數位內容資產,並且能以此推動更多市場發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