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楊姓父子三人透過在淡水、桃園龜山等地區租用多處廠房和民宅,透過另接線路方式破壞電表,讓電表計算用電量失準無法正確計算電費的方式偷電,後來被台電人員察電表有異,向警方報案偵破。初估1,090台礦機挖出的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達世幣等虛擬貨幣共值新台幣二千萬元,但台電估算偷電金額高達8,500萬元,真是得不償失還犯罪。以下是中央社全文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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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獲報北台灣有男子裝設大量比特幣礦機,疑非法竊電挖礦,警方蒐證近半年,於2月中旬到新北市和桃園市12處搜索,查獲楊姓父子3人送辦,台電將求償新台幣8500萬元。
刑事局今天舉行「偵破虛擬貨幣竊電礦場集團」記者會,偵查第八大隊第三隊隊長溫裕宏表示,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去年8月獲報,指台北地區有名男子裝設大量比特幣礦機挖礦,且為節省高額電費,有涉嫌竊電的不法情事。
刑事局隨即和新北市警察局海山分局、高雄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台灣電力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報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根據專案小組調查了解,居住在新北市的57歲楊姓男子和26歲、24歲兩名兒子原從事比特幣合法挖礦,卻因入不敷出、不堪虧損,才轉而竊電挖礦,透過添購二手挖礦設備,並在新北市和桃園市租賃多處廠房和民宅做為竊電礦場,投資金額至少約2000至3000萬元。
專案小組歷經近半年蒐證,於今年2月11至13日前往新北市淡水區、八里區、樹林區、三峽區、三芝區和桃園市龜山區、平鎮區等地,搜索楊姓父子所設置的12處虛擬貨幣挖礦礦場。現場查扣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達世幣等虛擬貨幣礦機共1090台,以及電腦12台和手機等證物。
楊姓父子自民國107年底開始非法挖礦,若以一個月可挖取4至5顆虛擬貨幣計算,每顆單價約30萬元,初估不法獲利逾2000萬元。全案依竊盜、詐欺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台電公司稽查課課長吳明濬說,楊姓父子透過合法申請電表方式,再私接引線並掩飾外表,經查合法電表並未跑動,卻有耗電情形,才確認有竊電情事,將依電業法向其求償8500萬元。
▲刑事局偵查第八大隊第三隊隊長溫裕宏(中)17日表示,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去年8月獲報,指北部地區有男子裝設大量比特幣礦機挖礦,且有涉嫌竊電的不法情事,經近半年蒐證,於2月中旬將楊姓父子3人逮捕送辦。
[文章授權:中央社]
49 則回應
獲利可是一億呢
挖兩千賠8500ˊ_>ˋ
正常人都知道賠錢的時候就是準備退場了
就跟死守Hㄒㄈ的股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