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了創作,創作者應該要知道的「著作權契約陷阱」
作為一創作者,當想要展示或銷售自己的作品時,常常會有關於著作權之諸多疑問,包含「我創作的作品,我就是著作人嗎?」、「我可不可以簽契約轉讓或授權其他單位宣傳?」、「簽了我還有作品的著作權嗎?」等。尤其是在學或剛出社會的藝術與設計學群的學生藝術家,付出心血的作品希望被看見,卻往往忽略授權與簽約之細節,一不小心就會誤簽了「充滿陷阱條款的契約」。 日前,教育部委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團隊舉辦108年度大專院校藝術科系法律教育第一場「文創創作實務與智財議題工作坊」。工作坊與國立師範大學美術系合作,邀請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劉承慶律師、恒達法律事務所林佳瑩律師、北辰律師事務所幸秋妙律師與台灣智慧財產法院蔡如琪法官
5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