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犯罪擬取消追訴期,法務部這樣說
(示意圖/來源為Pixabay) 對於先前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等多人提案修正《刑法》對追訴期的規定,今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也表示,相關案件在先進法治國家如德國,殺人至死也未有追訴期的規定,法務部認同該修法方向。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刑法施行八十二年,多條法規已不符時宜,檢察司表示,許多重大刑案如劉邦友案、彭婉如命案等都是二十多年前發生,然而當時因刑事鑑定科技不發達等原因使至今未破案,若已過追訴期,即使知道凶手是誰也無能為力,並不合理。 而對於立委所提出犯罪所得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的經濟犯者也應取消追訴權時效,蔡碧仲則認為由於重大經濟犯罪的範圍定義太廣,還要再斟酌。 此外,本次刑法修正草案也包含「
8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