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 北市府要求 google 把退款時間拉長到 7天
所以 google 把 android market 付費頻道給鬼隱了
北市府要求蘋果及Google軟體商店提供試用退款機制
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68030
我的 Desire HD 上的 Android Market 已經看不到付費應用程式了
不知道現在其他機種的狀況如何
因為 北市府要求 google 把退款時間拉長到 7天
所以 google 把 android market 付費頻道給鬼隱了
北市府要求蘋果及Google軟體商店提供試用退款機制
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68030
我的 Desire HD 上的 Android Market 已經看不到付費應用程式了
不知道現在其他機種的狀況如何
16 則回應
App Store 與 Android Market 本質上有所不同
App Store每年會收管理費,所以有專人審核。問題出在沒有提供中文介面…退款要寫信去申訴。
Android Market 只收一次場地費,剩下就交由開發商自行經營。而退款方式有2種:
- 先刷卡授權,15分內不問原因直接退費。
- 超過15分入了開發商口袋,就把退款政策交給開發商去自行決定。也就是要自己寫信去給開發商~~
(開發商可由google checkout退款)
問題回歸到最初的需求
1. 使用者買到"騙錢"的軟體 要退貨!
* 提供在地化的資訊,簡單的退款方式
* 足夠試用的時間 (15分太少)
2. 兼顧開發商的權益 (特別是遊戲及電子書)
吵誰對誰錯 這是爛媒體給大家的壞影響,不如討論怎麼做比較好吧~
不是所有政策對消費者好就好。如果這樣,沒有人會想要繼續開發軟體了,因為對研發者根本就是吃虧。
一個市場的供需機制沒有那麼簡單。想不通嗎?如果你的東西在market上賣,你會怎麼想?
不是所有政策對消費者好就好。如果這樣,沒有人會想要繼續開發軟體了,因為對研發者根本就是吃虧。
一個市場的供需機制沒有那麼簡單。想不通嗎?如果你的東西在market上賣,你會怎麼想?
我只問你一句,apple的appstore,90天之內寫信都可以退費,開發者應該都死光了吧?
在你回我「那是因為apple oooxxxx...」之前,先想想為何apple能做google不做吧。
還是說apple的消費者比android消費者有良心,有這種事嗎XD
不是我挺apple,是google這次的處理根本就像逃避一樣,不算是處理。
你有沒有看清楚jonywalk的回應? 他再之前有一句:
"況且Google還是會處理退費的個案,就算超過預設的15分鐘。"
你那些疑問和那句"為何apple能做google不做"是多餘的吧?就跟討論區一樣呀,大多數人都願意好好討論,像您這樣來亂的就很少,app商店的消費者們也一樣,雖然絕對不可能完全沒有會做出這種惡劣行為的人,但大多數台灣人都是有良心的。
不是所有政策對消費者好就好。如果這樣,沒有人會想要繼續開發軟體了,因為對研發者根本就是吃虧。
一個市場的供需機制沒有那麼簡單。想不通嗎?如果你的東西在market上賣,你會怎麼想?
我只問你一句,apple的appstore,90天之內寫信都可以退費,開發者應該都死光了吧?
在你回我「那是因為apple oooxxxx...」之前,先想想為何apple能做google不做吧。
還是說apple的消費者比android消費者有良心,有這種事嗎XD
不是我挺apple,是google這次的處理根本就像逃避一樣,不算是處理。
是這樣嗎? 那樣你也寫些APP(最好是遊戲類的)~然後丟到MARKET,我一定付費下載~然後7天內把它破關~然後再退錢~~~想玩的時候再來一次就好了~那樣我就可以永久玩免費的了~~真好~
不是所有政策對消費者好就好。如果這樣,沒有人會想要繼續開發軟體了,因為對研發者根本就是吃虧。
一個市場的供需機制沒有那麼簡單。想不通嗎?如果你的東西在market上賣,你會怎麼想?
我只問你一句,apple的appstore,90天之內寫信都可以退費,開發者應該都死光了吧?
在你回我「那是因為apple oooxxxx...」之前,先想想為何apple能做google不做吧。
還是說apple的消費者比android消費者有良心,有這種事嗎XD
不是我挺apple,是google這次的處理根本就像逃避一樣,不算是處理。
我實在不明白七天猶豫期對消費者有什麼不好? 為何就是有一批人
一直反對.
難不成我國的法律要加一條 Google 的產品除外嗎!
七樓所說得很中肯 我支持你
多數人能獲得的保障?七天會不會太長了一點?
況且Google還是會處理退費的個案,就算超過預設的15分鐘。
不曉得樓上的有沒有「真正」遇過這些事情呢?其實,遇到問題的時候,通常開發商會盡力幫客戶解決;一方面真正想用的客戶還是會希望使用這個軟體,另一方面開發商也能從個案中找出問題。筆者自己就遇到不只一次,都是開發商很努力的幫忙解決。而找Google退貨通常是最後的選擇。
書籍、電影、音樂這些有版權的東西都不適用這些法規,我想APP一樣有很多討論空間。
台灣社會的多數真的還有糟糕到這種地步嗎…
之前七天鑑賞期實施之前一樣一堆人講什麼商家完蛋了之類的,現在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 =
如果你不會當賊,就不要老是覺得其他人都會當賊啊~
多數人能獲得的保障vs少數人可能的濫用,應該優先考量哪項?
再說還有一個重點是google自己app的安全性機制跟退費設計也沒有完善吧,
我相信他們的技術能力是可以做到在鑑賞期的狀況下儘可能減少惡意退貨的,
不過其它廠商都配合了,他們還這麼老大心態,會為了台灣這小地方改進機制的可能性…
只能說google這次露出部份真面目了,
另有興趣的也可以找找Give Me 5與美商科高之間的惡意點擊官司,扯到極點。
直至目前為止,個人感覺被強硬的幫了個大倒忙…希望這不正常事件能有個正常的結果
目前我也看不到付費軟體XD
那乾脆要買 APP 就坐捷運 離開台北市 買完再回來 台北市自成一國
新書上市:Android 酷樂誌:精選軟體超值特輯
I Love Android
http://wiki.cheyingwu.tw/Android
那乾脆要買 APP 就坐捷運 離開台北市 買完再回來 台北市自成一國
呃...可以不要這樣嗎?懇求您~拜託了~(跪)
身為台北的居民,每次被這樣嘲弄,心裡都很不是滋味...
大家都是台灣的居民,住在同一個島上,應該要團結一心才對,
別這樣分區域、分族群,分得壁壘分明的嘛,好嗎好嗎:D
還有呀,消保官此舉是為了台灣居民謀福利,而不是只為台北人好呀!
雖然此舉對錯還有待商榷,但消保官可是確確實實的為消費者在著想,
在下曾在消保會服務一年的時間,只能說大多數廠商都是只有利益考量,
他們眼裡,所謂的「合理」,大多數也是讓自己的獲利合理化呢,嘖嘖...
台灣是個資方說話的社會,勞方幾乎是被壓著打,
再看到廠商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似乎也差不多,
只能說,消費者意識必須抬頭,該「合理」爭取的絕不要退讓,
而消保法,其作用就是為了保障人民消費權益,讓消費有保障,
所以在下是支持將 App 納入七日鑑賞期的規範之下的。
當然,刁民這塊問題也相當嚴重,消保官開會時也會為廠商著想,
但是法規畢竟還是必須以保障人民的權益為出發點來訂立,
廠商要想的是配套措施,而不是以此為藉口來跟政府硬著幹。
如果台北市政府妥協>>>>其他透過非直接購買廠商也會爭取取消鑑賞期
如果Google妥協>>>其他國家也會要求Google把付費軟體延長到七天可退貨
這樣是要抗爭到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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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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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Google表示:
在持續與台北市政府研議退費機制的同時, 我們將在台灣暫停付費應用程式服務。Android Market已針對付費應用程式提供15分鐘鑑賞期, 消費者購買後若不滿意可在時限內辦理退費。 我們從這項機制觀察到幾個現象: 使用者可透過線上更新立即獲得付費應用程式, 而大部分欲退費的使用者在數分鐘內便申請退費。我們相信這項政策 不但能協助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更能幫助台灣軟體開發人員有效管理 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