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台哥大為上繳頻譜展開激烈攻防(再補充遠傳聲明)

2015.07.27 04:05PM
是台灣大哥大宣佈與霹靂布袋戲結盟,打造文創行動化視野這篇文章的首圖

對於電信產業來說,隨著新技術需要占用越來越多的頻段,可用頻譜的多寡就成了相當頭痛的問題,是故在 4G 建設逐漸完整之後,為了增加可用頻譜,國際間的共識就是收回越來越少使用的 2G 頻譜轉給 4G 以及未來技術使用;畢竟 2G 在 3G 時期是被視為備援網路,但隨著 3G 普及、 4G 推出, 2G 作為備援網路的意義也越來越小;而遠傳與台灣大哥大目前正為了 2G 頻譜繳回一事展開激烈的攻防。

總之遠傳電信與台灣大哥大針對繳回既有 2G C4 、 C1 簽訂協議,預計是最晚在 2016 年 6 月底前同日共同繳回,而目前 NCC 的強制繳回期限則是 2017 年 6 月底前須要繳回;雙方之所以起爭議的原因在於遠傳為了強化 4G 布局,在今年 3 月 25 日先行繳回 C3 頻段,而依照法規規定,在繳回 C3 並轉為 4G 後, C1 需要依法繳回。

而雙方起爭議的主因在於 C1 目前是依法劃分給台灣大哥大使用,遠傳聲稱 C1 是自願繳回,同時藉此要求台灣大哥大也需要繳回 C4 頻段(因為未來遠傳將可使用 C4 作為其 4G 頻段),同時遠傳亦向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禁止台灣大哥大使用 C1 ,不過經法院裁定台灣大哥大並無在此刻繳回 C4 的義務。

先前遠傳也抗議亞太用戶漫遊台哥大網路一事,台灣大哥大則表示他們已經遵循 NCC 申請核准,一切將依照規定辦理;同時台灣大哥大也認為遠傳為了提升其 4G 的競爭力甚至把與 4G 無關的亞太漫遊一事捲入,台灣大哥大也將依法向遠傳追究誹謗責任。

補充:遠傳也再針對台灣大哥大的聲明提出回應,同時也強調將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相關訴訟;遠傳提出法院認定台灣大哥大違反合約精神,其次返院裁定雙方應取得 NCC 同時對雙方核准,如果一方未獲 NCC 核准不得就他方繳回頻率申請特許執照並使用,強調台灣大不應申請 C1 頻譜使用;同時遠傳也強調多次於公開場合呼籲台哥大使用 C1 頻率但始終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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