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星洲日報的報導指出,明年2016年1月1日起,所有手機預付用戶在購買充值卡時無需額外支付GST消費稅,因為GST消費稅已經自動在所充值的話費中扣除了!
以RM 10的充值卡為例,充值后只能得到RM 9.43,其中的57仙則是GST 消費稅。
目前各大通訊公司都為正式發表聲明,但是有手機經銷商透露,這些通訊公司會給予用戶們6%的回扣以抵消掉GST消費稅所抽取的6%,但這項優惠只限擁有馬來西亞身份證的馬來西亞居民。
因此,我們用RM 10購買充值卡,一樣可以獲得RM 10的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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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手機預付充值卡不必另繳付GST,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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