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取自 維基百科)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11/30)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完成協商,加重拒絕酒測者的罰鍰,也加入「連坐法」,未來酒駕者的同車乘客也將受罰。
與酒駕同車者罰6000~12000元
為了增加效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引入連坐法,與酒駕同車者最少可罰6000元,視情況加罰至12000元。
拒絕酒測加罰至18萬
雖然拒絕酒測罰9萬元罰鍰不可謂不重,但許多酒駕者不願留下前科、甘願拒絕酒測,形成法規漏洞;為此,今年4月就有立委提案要加重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規定,在警方實施攔檢處拒絕欄檢或酒測者,可罰18萬元罰鍰,5年內再犯者得會逐次累加,第2次36萬元、第3次54萬元,依此類推。
另外,若在5年內3度酒駕或拒檢、拒測者,該駕駛的車輛車牌須改為「特殊識別牌照」,以利於警方鑑別;若未依規定懸掛特殊車牌,可開罰6000~12000元罰鍰,且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如果肇事者致人重傷或死亡,會立即沒收車輛、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
最快可在本會期三讀通過
根據《自由時報》,立法委員鄭寶清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已完成初審及協商程序,且朝野黨團已達成共識,只要各黨團完成簽字後就可送入立法院進行二讀、三讀;順利的話最快可在本會期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