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 醫療 病人自主權利法 病人自主權利法1/6上路:每個人都該瞭解最後該怎麼離開 生老病死不可免,在臨終之時能夠選擇自己想走的路,是很重要的。 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步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今年1月6日正式上路。建立此專法的目的是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其善終權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 預立醫療決定 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可以跟親友與醫療機構討論自己的善終意願,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選擇自己在處於「末期」、「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其他經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等5種特定臨床條件下,是否接受或如何接受醫療行為。 病人的自主決 Knowing 6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