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ouTube 採用 Content ID 機制與版權比對工具雙模式 去年提付給版權所有者廣告收益總額達 75 億美元
目前以Content ID機制檢查為主的情況下,YouTube背後運作系統必須先釐清影片原始版權所有者是誰,亦即使用者的影片內容必須是已經上傳至YouTube狀態,否則像是從中國的抖音、嗶哩嗶哩 (嗶哩嗶哩)、西瓜視頻等平台,將他人內容「搬運」至YouTube,並且以此獲取廣告利益的作法,基本上很難被阻止,除非是原始版權持有者主張權益,並且要求YouTube下架。 針對YouTube上的影片版權管理,YouTube稍早公布數據顯示,去年下半年透過Content ID機制提出版權聲明數量超過7億5000萬筆,截至去年底依照Content ID機制聲明與營利結果,支付給版權所有者的廣告收益總額達7
3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