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應用 隱私 GDPR 美國聯邦政府 歐盟GDPR第二?美國聯邦政府網路隱私法有譜 將大幅影響科技業發展 若美國也開始推行自有用戶隱私保護法,意味許多與用戶隱私相關的網路、產品服務都將再度面臨審視調整,甚至有可能讓更多服務因此將用戶隱私管理方式作改變,或是將隱私數據存放位置「搬離」法規限制地區。 去年9月便有消息指稱美國聯邦政府可能著手擬定適用美國境內的通用資料保護法,而從美國聯邦政府審計部提出長達56頁的獨立報告中,更建議美國國會仿照歐盟通用資料保護法針對網路數據隱私立法。 此份報告由美國聯邦政府問責局 (GAO,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撰寫,主要因應近年美國境內如Facebook、Google、蘋果等科技公司所提供網路服務引起隱私問題,希望比照歐盟通用 Mash Yang 6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