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路上撿到錢,一般人會有幾種做法?直接放進自己口袋?站在路邊等人領回?送到附近商家?送去警察局?撿到錢的最佳解答當然就是要送到警察局。將撿到的錢送到最近的警察局報案,填下基本資料,6個月後如果沒人領回,撿到的金錢就會歸拾獲人所有。如果直接放入自己口袋可是會被判定為侵占遺失物,這就得不償失。
無論金額大小送到警察局即可
走在半路撿到錢該怎麼做,這裡有個觀念必須要跟大家分享,無論撿到的是錢或物品,都不該占為己有,否則就會被判為侵占遺失物,如果是撿到沒有屬名或是沒有證件的錢,無論金額大小都應該送去警察局報案,就算有證件在皮包內,也該交由警察局協同處理。
面額500元以下的金額如果15天內沒人領回則該筆金額歸拾獲人所有,面額500元以上如果超過6個月沒人領回該筆金額則歸拾獲人所有。如果在6個月內有失主回來認領,則應給予拾獲者1成報酬,但這1成報酬還是得視失主實際狀況以及能力許可提供,拾獲者不得強求失主一定要提供。有鑑於每一筆拾獲的資料都有記載,如果今天你的身份是遺失者,同樣可以到遺失地附近的警察局報案,看看是否有人撿到。以下提供拾獲遺失的金錢但卻無相關證件的處置方式。
▲在路上撿到的錢有可能是錢包或是散落的鈔票,撿到時務必要先拍照,順便記下確切的拾獲地點,正確的街道名、巷弄號等資訊。
▲根據跟錢擺在一起時或的發票大概猜得出來是某一間餐廳的顧客,付了1000元後把找回來的700元不小心遺失在路邊。
▲搜尋離拾獲點最近的警察局,並將拾獲的金額送到警察局報案。
▲警方會請影印拾獲者身分證件,並填寫拾得物收據,如果沒有帶身分證件也沒關係,這只是警方需要留個紀錄。
▲拾獲單上或填寫拾獲者的基本資料及聯絡方式,拾獲地點、品名及數量同樣也會記載在上面。
▲同一張拾獲單上會特別註記拾獲人可對遺失者索取1成之報酬,但不得強制要求遺失者必須提供這1成的報酬,再來就如果6個月內都沒有遺失者來認領,則這筆金額或遺失物則歸拾獲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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