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都會區交通違規隨處可見,尤其是在交通狀況不佳的台北市。台北市議員徐弘庭在議會質詢時提出,去年台北市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案件共達87.6萬件。其中檢舉量第一名的人,去年檢舉了1萬件,其次則是9845、9235件,前50名檢舉人的檢舉案占了20萬件以上。
根據UDN報導,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明志表示,比率不合理,且檢舉人使用的器具未經過標準檢驗。目前政府的態度傾向於縮減檢舉量,擬限制可檢舉的違規項目。
然而檢舉交通違規並無獎金,在無獎金的情況下,民眾願意花自己的時間去「彌補」交通警察的不足。多數是看不慣違規停車、並排停車等影響交通安全的亂象,政府應設法改善交通現況,而非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限縮檢舉人權利,並不會讓交通變更好。
79 則回應
你覺得這樣對嗎?
可惡至極,政府不嚴格執法,現在要讓違規更自在害死更多人是不是?
拍違停/闖紅燈/不打方向燈是要檢驗器具什麼項目? 檢驗檢舉人有沒有開美肌功能嗎?
你們下車拍違規停車的相機、秘錄器哪裡經過檢驗?
花錢買停車位 去停車場的
最後有任何麻煩都不會到他們身上
因為違停絕對是錯誤的
即是小惡
報應(加重罰則)(強力執法)
最終還是會落在違規者身上
只要自己繼續做好並要求政府改善違停風氣就好
台灣交通問題,都是主管交通問題的官員搞出來。
公共運輸不足,開放機車解決?結果輕率開放機車可以輕鬆考取,造成大量機車騎士交通意外。同理,汽車駕照也是如此。
道路設計不良,全國各自其是,所有交通標示到處亂掛,沒有一致標準,增加用路人過度疲勞變得漠視所有交通標示,同時市容更形雜亂。
路上稽查交通違規警力不足,開放用路人檢舉是不得已政策,如今卻嫌問題太多,官員真的太好當。
如今測速器鬧出大烏龍,連警方自已安裝都出現沒有檢測合格品。
現在,應該訂定檢舉交通違規的儀器標準,不管民間或官方生產專事檢舉交通違規的電子產品核發相應標章,供消費者自主選擇,同時減輕交通監理單位覆核工作量。
官員真的太好當。
不然費時檢舉做心酸的哦
不然就以單次違規牌照稅加倍
不繳就無法過戶,人頭?看有多少頭?
租賃看誰敢租給惡性車主
所以才會一在出奇怪的條款
完全針對檢舉人
檢舉人實名制
檢舉微罪不罰
限縮檢舉項目
別人找事給你做還嫌太多的概念
警察不強力執法 才會有這麼多檢舉案件啊
同意小編說的,不是應該著眼於如何減少違規嗎...
錯的事 不能糾正 邏輯怪怪的
Y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