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 Gogoro 商用方案之亂,最終章很快就完結篇,以 Gogoro 認錯做結尾。
從法律觀點上面來看,確實 Gogoro 在各個方面都站得住腳,有些人說合約太長所以沒有看就簽了,實在不是一個非常理想的辯駁。要拿這個理由說是「由相對人所為之詐欺或脅迫」實在是站不住腳。另外,商用方案並不是昂貴到無法接受,還是符合比例原則的。所以更難說是詐欺或脅迫了。
考慮市場、人心 高傲的態度註定挨罵
然而,從另外一個觀點來看,也就是「情、理、法」中的情、理來說。Gogoro Network已經是事實上在控制台灣國內電動機車的能源產業公司,地位與中油、台塑相當。如果今天是由經濟部能源局下來盯場,相信事情不會這樣就善了。
長期觀察 Gogoro 的行銷專家 傅瑞德 提出了很好的觀點:
「我相信Gogoro有他們不得已的成本考量,但用這種態度來對待用戶很可能得不償失。
對大多數騎士來說,機車就是個相對低成本的代步和謀生工具;特別是環境困難、原本工作有可能不保的疫情期間。
如果廠商的態度讓騎士的生活方式、價值觀、謀生能力、甚至安定都受到影響,他們或許沒有能力去抵抗合約或法律行動,但他們一定可以選擇不騎你的車。
一個產品可以引導用戶走向更好的生活品質,但不要去挑戰用戶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傅瑞德
▲長期觀察 Gogoro 的傅瑞德觀點。
網路原生世代沒在囉唆的 該認錯就認錯
雖然說一開始受到大肆批評:社工騎去訪視算不算商用?業務騎去拜訪業務算不算商用?寵物旅館騎狗遛狗算不算商用?廚師騎去買菜算不算商用?(我們早就說過了,VIVA Lite 是台好買菜車!)
這次的 Gogoro PR 給大家做了一次教科書水準的示範:
- 道歉不要推三阻四。乾脆的露出事業線!
- 講事情的時候要有明確的數字,不要模糊的一句話讓大家還可以自由心證。
- 道歉的時候態度要低,看起來要很可憐。才有被原諒的本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