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因應歐盟數位市場法提供全新的開發者收費政策,包括開放第三方支付與選擇機制。
蘋果宣布針對歐盟地區的App Store採取新開發者收費政策,藉此配合歐盟數位市場法 (DMA)的規範要求。
此次更新涉及多項複雜的新規範,其中針對App推廣數位商品或服務時所產生的三種收費項目進行調整,其中包含「首次獲取費」 (Initial Acquisition Fee)、「商店服務費」 (Store Services Fee),以及「核心技術費」 (Core Technology Fee,CTF)或「核心技術佣金」 (Core Technology Commission,CTC)。
CTC模式:不再按下載次數,而是按銷售時間計算
新推出的「核心技術佣金」 (CTC)模式,專門適用於選擇「StoreKit外部連結使用權」 (EU)附加條款的開發者。與過往「核心技術費」 (CTF)按App每年下載安裝次數收費方式不同,「核心技術佣金」改為自用戶安裝日起的12個月內所發生的所有數位商品或服務交易 (包含更新與重新安裝)作為計算,收費比例為5%。
蘋果表示此方案將從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成為所有開發者在歐盟境內的統一收費模式。
雙層級服務費結構
在過渡期內 (即至2025年底前),蘋果將提供以下兩種服務層級:
Tier 1 (強制性商店服務)
• 首次獲取費:2%
• 商店服務費:5%
Tier 2 (可選商店服務)
• 首次獲取費:2%
• 商店服務費:13%,但若開發者屬於蘋果提出小型企業計畫,或訂閱超過一年,則以10%計算
另外,若屬於蘋果小型企業計畫,或用戶為長期訂閱者,則可免收首次獲取費。
更寬鬆的推廣連結政策與外部導流提醒
蘋果也同步更新開發者在歐盟地區的推廣與導流政策,並且允許開發者將優惠導向連結指向「官網」、「替代App市集」、「其他App」,並且可透過App內的WebView或原生介面提供存取。
此外,蘋果也表示將調整以往在導流提示頁面 (俗稱「恐嚇提示」)中使用的措辭,減少誇張或誤導性警告語氣。
總結:雖然讓步,但遊戲規則仍掌握在蘋果手裡
此次蘋果針對歐盟境內App Store收費機制的改動,雖是對數位市場法要求的妥協,但透過調整佣金結構與收費模式,實際上仍保留了對其App生態的高度掌控。隨著2026年起,「核心技術佣金」將成為歐盟境內向開發者唯一收費模式,開發者將更需精算成本與策略,在合規與盈利之間尋找平衡。
蘋果歐盟App Store收費結構變化比較 (2025 vs. 2026):
項目 | 2025現行方案 | 2026起統一方案 (CTC模式) |
適用對象 | 選擇StoreKit外部連結權限的開發者,依Tier分級 | 所有開發者 (統一採用CTC) |
計費依據 | 根據App年度「安裝數量」計算 | 根據「安裝日起 12 個月內的所有交易金額」計算 |
首次獲取費 (IAF) | • 2% (首次下載後發生購買時收取) • 部分小型開發者/長期訂閱可免除 | ❌ 不適用 (統一移除) |
商店服務費 (SSF) | • Tier 1:5% (基本功能) • Tier 2:13% (選用服務) • 小型企業參與者為10% | ❌ 不適用 (改由CTC取代) |
核心技術費 (CTF) | 適用App每年安裝超過100萬次者,按每次安裝收費 (未公佈細節) | ❌ 不適用 |
核心技術佣金 (CTC) | 可選,選擇後為5% (以銷售額為基準) | ✅ 強制適用,為 5% |
費用計算範圍 | 安裝後產生的交易與安裝數量 | 安裝日起一年內發生的所有交易 (金流、更新、重裝皆計) |
推廣與導流限制 | 限制導流文字與連結格式,導流頁恐嚇警語明顯 | 可連結至外部網站、市集、其他 App,導流頁語氣調整為中性 |
其他優惠 | 蘋果小型企業計畫參與者享較低費率 (SSF可降至10%) | 可能保留,但尚未確認是否沿用於CTC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