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將是台灣行動支付大幅加速的一年嗎?看起來蠻值得期待的。今天行政院召開了第 8 次「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行政院賴清德特別針對行動支付,要求國發會、財政部、金管會、交通部、經濟部等各部會加速推動行動支付普及,其中有幾個亮點:
- 每月營業額 20 萬元以下適用 1% 營業稅的小店家,只要引進行動支付到 109 年底止,3 年內營業額就算超過 20 萬,營業稅還是維持 1%!
- 各部會應提出具體的優惠措施積極推廣,例如民眾若以行動支付方式繳納相關費用,可評估給予一定折扣。
- 配合「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通過,金管會必須主動納入科技業者及新創業者,推動示範性的應用案例。
- 財政部必須進一步評估加速電子發票無紙化的可行性。
- 另外要求個部會進行相關採購、補助計畫在選商時,需要把商家是否具行動支付能力列為評選項目之一。
其中營業稅可說是最重要的措施,估計全國將有 40 幾萬小店家受惠,其他四項亮點也為台灣的行動支付環境展露出了一番新氣象;但是賴揆也指示,「有關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之行動支付繳費服務,如水電費、停車費等,應該整合避免造成『蚊子平台』」。
這點乍聽之下其實挺合理,畢竟公共建設最怕就是蚊子化浪費公帑;但該怎麼整合、由誰整合就是一門大學問了,INSIDE 日前才針對立委許毓仁「台灣 Pay 應成電子支付,金融機構,行動支付,電子票證的共用後台」的建議 提出批判 。數位金融不是不該整合,但如果朝向「大一統後台」的特許、壟斷方向走去,反而會讓市場因為根本沒得比、沒得選,進而喪失多元化所帶來的競爭力。
所以數位金融整合大方向該怎麼規劃呢?其實最終目標應該不是蓋一個大一統後台,而是做到「怎麼 Pay 都很方便」,不管用什麼 Pay,拿來消費、繳稅、付帳單應該都要很順暢;要達成這點,可能就得要台灣官方、金融機構與科技業者,一起秉持開放精神,共同討論出開源與安全兼具的共通規格了。
最後行政院這次加速推動行動支付用意良善,實際作為也釋出了不少利多,但 INSIDE 這裡還有一點建議作為參考補充:相關單位可別忘了善用行動支付產生的大量數據。如果這些資料經過乾淨、合法的去識別化處理後,不僅值得公部門拿來作為更為細緻的施政參考,對台灣民間發展以 Data-driven 資料驅動決策的新零售等精緻服務也十分具有寶貴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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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路
才是重點
支付寶在中國能做起來
是靠 掃碼支付
打通最後一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