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屋電費新制即將上路 房東超收電費最高罰50萬元
租屋電費新制明天上路,內政部今天指出,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但若經租賃雙方同意,可重新約定適用新制,房東若違規超收電費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 行政院日前核定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政部辦理公告作業,將於7月15日正式生效上路。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租屋電費新制主要是讓租屋電費收取更加合理公平,並減少超收電費爭議。新制規定有2大重點,第一是電費計收標準,如果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每度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 內政部指出,如果非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則房東收取的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
1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