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本身與Uber之前就自動駕駛技術的法院訴訟,Waymo表示已經取得新關鍵證據資料,因此向法院提出審訊延後請求,表示希望有更多時間確認證據資料可信度。
加州北部聯邦法院原訂10月10日將針對Alphabet旗下自駕車公司Waymo控訴Uber竊取其技術一案進行審訊,但Waymo稍早以獲取新關鍵證據為由,向法院提出延後審訊請求,藉此確認取得證據實際可信度。
由於Waymo前工程師Anthony Levandowski在離職前帶走高達14000份機密文件,而其後成立的自動駕駛卡車Otto由Uber收購,Anthony Levandowski自然也加入Uber旗下負責自動駕駛車輛項目發展。
盡管Uber強調並未使用任何Waymo自動駕駛技術,但Waymo認定Uber確實在自動駕駛車輛採用的光達系統元件設計涉及侵權,因此向Uber展開訴訟,而舊金山聯邦法院預計與陪審團在10月10日對此案進行審訊。
Waymo強調此次取得關鍵證據資料涵蓋Uber在收購Otto之前所做調查報告,其中包含Anthony Levandowski、Uber前執行長Travis Kalanick在內通聯資訊,藉此釐清Anthony Levandowski離職前是否取得自動駕駛技術相關資料,而此次提出延後審訊主要是為了確認取得資料是否有關鍵佐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