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點/創新或違法? 或許應以彈性思維取得平衡
就近期台灣政府、計程車業者與Uber持續抗爭情況,以及中國政府承認包含Uber、滴滴出行在內的線上或App叫車服務合法,稍早有機會與Google台灣及香港政府政策與公共事務協理余若凡相談之餘,提到面對創新思維所提出服務情況時,政府單位或許應以更具彈性思維,在現有法令、既得利益者與消費者之間取得平衡,而非僅以現行思維限制創新發展的可能性。 其實就創新的本質來看,基本上就是會與現有體制、模式衝撞,藉此產生截然不同的發展與獲利模式,意味在某種情況或許會挑戰現行法規的情況。就Google台灣及香港政府政策與公共事務協理余若凡的看法認為,政府對於各類創新服務所抱持思維應更具彈性,同時在現有法令、既得利益
8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