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新法規範直播服務 要求須「先審後發」、必要時可立即停播
針對中國地區越來越多直播服務推出,中國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 (以下簡稱:網信辦)公布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若直播內容涉及新聞資訊等傳播服務,內容提供者或直播者必須事先取得相關資格,同時也須設設置總編輯等職位負責確保直播內容是否未涉及違法。此外,新規定同時要求直播服務提供者必須針對直播內容實施「先審後發」管理義務,避免直播內容造成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且擾亂秩序,或是產生侵犯他人權益、傳播情色等法令禁止活動。 N_D23_5188.CR2 如同過去中國政府針對網路內容與App服務要求內容審核模式,對於目前越來越廣泛的線上直播服務,中國網信辦也在稍早擬出對應直播服務的管理規定,其中明定直播服務提
8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