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可說是對於數位個資要求最嚴謹的區域,如最近熱門話題的 Instgram 旗下 Threads 也因為歐盟法規因素並未在歐洲推出,理論上一般人所認知的大型線上服務都難避歐盟數位服務法案( DSA )的影響;不過最近 Amazon 亞馬遜為了規避歐盟的數位服務法案,在歐盟法庭提出上述,堅稱 Amazon 的規模並未達數位服務法案對於超大型線上平台( VLOP )的規模,故 Amazon 不須受數位服務法案的限制,並聲稱歐盟是歧視性的針對 Amazon 而來。
然而歐盟的態度仍相當強硬,指稱無論 Amazon 是否上訴成功, Amazon 仍需在 2023 年 8 月底前遵守 DSA 規範。
歐盟的數位服務法案要求內容審核、透明度規範以及對未成年的保護,例如不允許針對未成年的使用行為分析提供廣告; Amazon 辯稱 DSA 是為了降低以廣告為主要營收的大型公司產生的各項風險,但以零售為主要收入的 Amazon 並不屬於 DSA 界定的範疇。
同時 Amazon 還順帶拖別人下水,表示其它國家具有更大規模的零售商如波蘭的 Allegro 、荷蘭的 Bol.com 等並未被列入 DSA 的 19 家公司清單,反而 Amazon 被列入清單是不公平的。補充說明, DSA 定義的超大型線上平台是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具有超過 4,500 萬活躍用戶的平台。
亞馬遜聲稱自己在歐盟所有的零售商的規模並非最大,同時在歐洲各地的最大零售商都沒被列入 DSA 法案,反而在歐盟各國都不是龍頭 Amazon 被列入清單當中受 DSA 限制,對於 Amazon 等於要額外處理因應 DSA 的要求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