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通過酒駕未肇事刑責:3年以下有期徒刑 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從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升到3年,如果造成死亡或重傷則刑度一樣、但增加100-300萬罰金,大家覺得可以遏止酒駕人員上路嗎? 遏止酒駕,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將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從現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致重傷者,不論初犯或再犯,三讀條文維持現行刑度,但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規定。 為遏止酒駕,朝野立委提案加重刑責;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初審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提請院會公決,全案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處理時,對於司法及法制
3 年前